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考成績發(fā)布了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好師來整理
各地級以上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考試院):
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評卷工作已經(jīng)完成,現(xiàn)將我省普通高考成績發(fā)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成績公布
我院將于6月25日11:30起向已在高考報名系統(tǒng)綁定的手機號碼推送成績;12:00起,考生可通過我院官微(ID:gdsksy)小程序、百度智能小程序和“廣東招考在線”小程序查詢成績。7月4日10:00起,考生可通過我院官微小程序、粵省事小程序和百度智能小程序自行下載并打印成績證書(具體查詢方式見附件1)。
二、考試成績復查
(一)申請復查程序??忌@得高考成績后,如對本人某科成績有疑問,可在6月26日17:00時前攜帶準考證到所在中學或當?shù)乜h(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提出復查分數(shù)的書面申請,并按復查科目填寫《考生申請復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績登記表》(見附件2)。復查內(nèi)容為成績統(tǒng)計合成是否有誤,答卷是否漏評,答卷掃描是否準確,不涉及評分標準掌握的寬嚴問題。各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于6月27日11:00前登錄廣東省普通高考招生管理系統(tǒng),選擇成績復查菜單欄下的普高統(tǒng)考復查登記功能,按要求錄入申請查分的考生資料。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需組織專人負責考生申請成績復查工作,及時按要求錄入考生查分申請信息。省教育考試院將于6月28—29日組織專人進行復查。
(二)復查結果告知。對復查后發(fā)現(xiàn)分數(shù)有誤的考生,我院將對其分數(shù)進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績除直接發(fā)送給本人外,同時由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復查后,分數(shù)無誤的考生名單電子文檔將反饋給各地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由各地市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通過網(wǎng)絡方式查詢,申請查分的考生可于6月30日9:00起通過“廣東招考在線”小程序成績查詢模塊按相關提示查詢復查結果。
三、嚴肅工作紀律
各地各中學要認真落實中央關于教育評價改革和教育部對高考宣傳要求,落實主體責任,嚴禁通過任何形式公布、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高分屏蔽生”“高考喜報”等內(nèi)容,不得強制要求學生向班主任和學校報告高考成績,不得在錄取前統(tǒng)計發(fā)布高分考生分布情況,嚴禁以高考成績?yōu)闃藴湿剟罱處熀蛯W生,嚴禁擅自評論試題難度,避免引發(fā)社會焦慮。
附件:1.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考成績發(fā)布及成績證書打印方式
2.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請復查成績登記表